时间:2022-08-17 点击数:
根据《PA视讯官方网站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现就《PA视讯集团官网2021级公共管理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》(附件1)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。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反应:
联系人及电话:金老师(13303353208)
佟老师(13292362596)
附件1:《PA视讯集团官网2021级公共管理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》
PA视讯集团官网
2022年8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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